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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沒快篩不能上班?雇主薪資照付!】

台北市進入第三級防疫警戒第四天,指揮中心今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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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沒快篩不能上班?雇主薪資照付!】

台北市進入第三級防疫警戒第四天,指揮中心今天公布確診病例,共有267例本土和8例境外,請大家繼續配合抑制疫病的傳播,非必要不出門。疑似確診案例請通報1922,出門一定戴口罩,隨時勤洗手,並用酒精對隨身物品進行消毒。

這週開始,很多公司開始居家辦公,但因應產業性質不同,還有許多民眾必須出門上班。然而,我接到許多陳情指出,雇主竟要求居住在萬華區的民眾必須提供採檢陰性檢驗報告,否則不能去上班。

我要提醒大家,除了收到檢疫和隔離通知書的民眾不得出勤(但可申請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)以外,如果有民眾遇到雇主要求篩檢,否則不得上班的情形,雇主仍需支付薪資。請注意,這和防疫照顧假不同,防疫照顧假是員工提出需求,是否給付薪資由雙方協商。但如果雇主要求不要上班,仍然要給付員工薪資!我們這幾天已要求勞動部加強宣導相關規定與政策。

希望雇主能理解,要求快篩證明看似保護公司員工,但這除了是對我們萬華民眾貼標籤,更會讓疫情出現更多漏洞。

畢竟,沒症狀或健康的人跑到醫院或快篩站排隊篩檢,只是增加被確診者感染之風險,這正是指揮中心請無症狀者暫時在家的原因。再者,現在快篩站的醫療能量必須先用在有症狀者的身上,即使無症狀者到現場排隊,也應讓有症狀者或接觸史的人優先。因此,雇主這樣的要求不但達不到保護員工的效果,更可能造成新一波的群聚感染,也別以為可以省下員工薪資。

民眾若對防疫期間的勞動規範還有任何疑義,請撥打林昶佐服務處02-2302-8910,也可洽詢台北市勞動局1999轉7016~7019。

大家不要驚慌,謹慎因應,團結防疫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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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昶佐 立法委員 (台北市中正萬華) 閃靈Fredd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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